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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1    作者:通识教育学院     来源: 通识教育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宣传工作,提高学院新闻宣传质量,完善学院宣传工作体系,明确工作任务与职责,根据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的工作实际,经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出台本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学院宣传工作组织机构

(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亲荣

副组长:黄小民

(二)宣传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甘春霞

办公室成员:张叙洪、廖婉及各课程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一)刘亲荣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对党建工作、教科研、校园文化等内容的采编及所有上传网站资料的审核工作。

(二)黄小民院长主要负责:对学院概况、师资风采、体育文化建设等内容新闻稿件的采编与审核工作。

(三)甘春霞科长主要负责:教学动态及各教研室稿件的采编与审核工作。

(四)张叙洪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党支部活动有关新闻采编工作。

(五)廖婉主要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网站改增版、图片收集上传、新闻上传。

(六)各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本教研室有关新闻采编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强化学院对外宣传为重点,坚持新闻宣传工作更好促进学院各项发展,突出新闻的时效性与真实性。

(二)各板块新闻采编负责人一般应于活动当日或次日将活动情况整理成新闻稿,及时发布到学院网站。

(三)新闻稿要求简明扼要,涵盖时间、地点、人物及活动或会议主要内容等新闻要素,并附上活动图片。

(四)根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即各板块负责人是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对新闻的发布负主要责任。

(五)学院宣传工作人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小结会,总结优点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通识教育学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