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实训场馆安全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通识教育学院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我院实训场所教师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等相关规定及教育部实验安全督导组意见,特制定通识教育学院实训场馆安全培训制度。

第二条按照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学院实训场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训室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与检查,及时解决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实训场馆安全教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学院主管实训场馆安全工作领导进行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训管理员与各实训教师互配合,协同管理,形成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工作的合力。

第五条学院与各实训管理员、实训教师签订含安全教育内容的实训场馆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各级主管实训场馆安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训场馆安全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

第三章安全培训内容与实施

第六条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预防教育等。其中,以预防教育为主,并结合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教育,本着保护人员、减少损失、明确责任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工作。

第七条实训场馆安全预防教育的内容,包括防火、防触电、应急性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自我保护等。

第八条实训场馆安全教育的形式,可采用开设教育讲座,参观展览,观看影视片,建立安全教育宣传网站,举办知识竞赛,印制实训场馆安全手册,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及其他形式。

第九条实训教师要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实训场馆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列为业务学习的内容之一,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中。不断加强师生员工履行实训场馆安全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实训场馆安全防范与自我防范的能力。

第十条实训场馆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育外,做好“开学第一课”工作,使学生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紧急突发事故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以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十一条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应讲求实效而不流于形式。每年根据需要制作适应本课程项目实训场馆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新进人员及学生进行实训安全基本知识、安全基本原则教育。

第十二条实训场馆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全面、细致的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的实训场馆安全教育应结合岗位工作的特点开展,每年定期组织实训场馆安全学习及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并将实训场馆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范围。

第十四条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学院及上级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相关办法与国家、学校等相关法规、政策、办法相抵触,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本制度由通识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