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可以树德、可以增智、可以强体、可以育美”的作用,使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小学低年级要注重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懂得人人都要劳动的道理,从小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意识。小学中高年级要注重围绕卫生、劳动习惯养成,让学生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到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初中要注重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与校内外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养成艰苦奋斗、精益求精的品质,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学生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劳动意识,使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强烈社会担当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二、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各大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实施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保证必要的劳动教育课时。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 学时。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学期劳动教育计划,明确劳动教育内容及目标要求,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改进劳动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注重激发学生内在需要和动力,提高教育效果。每所学校应至少设立1处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促进身心健康、安全适度的劳动教育。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用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中小学校要将劳动素养评价记入学生期末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逐步将学生的劳动素养评价纳入普通高中学分考核体系。
在中小学校,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增强劳动观念,从小养成劳动习惯。城镇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贫困学生家庭、劳动力缺乏的家庭开展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
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职业院校可依托每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或学校开放日,广泛开展“职业教育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通过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走向社会,结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服务性劳动,增强学生公共服务意识,厚植爱国爱民情怀。
三、强化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各地、各大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委会等引导家长创造机会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可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特点,给学生安排适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利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教会孩子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各地可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安排农村学校放农忙假,引导家长带领孩子参加农业劳动,引导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鼓励学校(家委会)、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
四、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生产实践制度,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让学生掌握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学会使用基本生产工具。鼓励学生到现代高新科技企业学习实践,了解新科技发展现状,学习实践新工艺、新技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学生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计划,推动学生深入农村、城乡社区、福利院、养老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五、扩充劳动教育资源
各地要组织学校、教研部门、学术团体等结合学生学段特点开发劳动教育课程教学资源,注重将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事迹、民族文化、民族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等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劳动教育特色品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完善中小学劳动教育地方教材。职业院校可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编写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读本。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各地要遴选认定一批山林、草场、农场、厂矿企业、种养殖场、福利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场所,作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要发挥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和学科优势,引导学生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劳动新形态、新形式,推动劳动教育与生产、市场相结合,提高学生创造性劳动能力。
六、确保学生劳动教育安全
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坚持安全第一,将安全教育融入劳动教育课程与劳动实践过程,强化学生劳动风险意识。要根据学生学段特点、性别差异和体能状况,选择合适的劳动教育项目,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强度。认真排查、消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七、保障劳动教育经费投入
各地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学生劳动教育提供可持续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自有财力,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补充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计划,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用于劳动教育。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八、加强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劳动教育教师配备计划,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积极探索建立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发挥职业院校的专业优势,协同培养劳动教育师资,提供更加丰富的课程资源和送课到校等服务。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兼职承担劳动教育教学任务。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教师岗位等,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保障劳动教育课程岗位教师在工资绩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劳动教育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提高劳动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将劳动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要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同时把劳动教育作为全员培训的必修课,提高教师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九、开展劳动教育研究
各地、各大中小学校要围绕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加强劳动教育研究,提高劳动教育的水平。深入研究劳动教育所具有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综合价值,及其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及良好品格形成的影响。在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构、课程资源开发、学科渗透融合、教学方法改进、评价机制完善等方面设立专项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成果,不断提高劳动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各级中小学教研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劳动教育学科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等方式,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各地可通过开展劳动教育优秀课例评选、劳动教育优秀成果展示等活动,示范带动劳动教育研究发展。
十、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劳动教育的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联动,在落实劳动教育场所、扩充劳动教育资源、解决劳动教育经费、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劳动教育安全等方面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确保中央、自治区劳动教育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督政、督学,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劳动教育职责、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实践组织、教学指导等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地区、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劳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劳动文化建设,利用五一劳动节、地方丰收节以及少数民族传统劳动节日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弘扬优秀劳动文化。要深入开展“身边的劳动者”、“劳模进校园”、“工匠面对面”等活动,宣传先进劳动典型。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打造更多劳动教育品牌。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